什麼是社會住宅 ?
社會住宅簡稱社宅,目前有2種型式:
1 政府蓋房子出租給人民 ( 例如:板橋江翠段青年社會住宅 )
2 政府承租民間的房子,然後再轉租給人民 ( 有整棟的與單戶的 )
- 整棟:旅館轉型社會住宅、整棟民宅轉型社會住宅
- 單戶:只要有獨立門牌的房子皆可,獨立門牌的套房也可以。
社會住宅是租給弱勢民眾的 ?
不一定,主要的對象有三類人:
1 【一般戶】: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低於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附表。
2 【社會弱勢】(第一類):
- 65歲以上
- 特殊境遇 ( 例如:被家暴 )
- 育有未成年子女3個(含)以上
- 身心障礙
- 原住民
-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3 【經濟弱勢】(第二類):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小結:
租客對象不一定是弱勢,只要你與直系家庭成員的所得不要太高、且自有住宅價值低於核定標準即可。
如果你是社會弱勢或經濟弱勢,則必需有政府的相關証明。
以上都有排富限制,如果你是有錢人(例如郭台X),即使超過65歲仍不可申請。
社會住宅的好處是 ?
對【房客】來說:
- 租金補助:一般戶(8~9折)、弱勢戶(5~7折)
- 專業管理:避免遇到惡房東
對【房東】來說:
- 費用補助:
- 修繕費補助每年10,000元
- 住宅火災、地震等保險費補助3,500元
- 公証費補助:雙北4,500、其他縣市3,000元 (每次/每件)
- 減稅優惠:
- 綜合所得稅:每房租金所得1萬5(含)以下可免繳稅,超過的話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60% ( 請參閱:社會住宅減免綜合所得稅計算方式)
- 房屋稅:( 請參閱:社宅減免稅制計算方式 )
- 地價稅:( 請參閱:社宅減免稅制計算方式 )
- 免管理、節省大量時間:
- 由政府認証合格之物業管理公司免費代管三年
- 由物業管理公司找尋房客、免仲介費
- 降低收租的風險:(包租方案)
- 由物業管理公司每月定時給付房租
- 即使房屋沒人承租仍可以穩定收租
- 資產彈性配置:
- 房東可以中途將該房屋售出